2025年是红军长征过凉山 90周年及凉山解放 75周年。为深入挖掘、保存这两段伟大历史时期的珍贵记忆,更为真实、全面、生动地还原历史场景,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凉山州档案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依法公开征集相关档案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保存或收藏有涉及红军长征过凉山及凉山解放时期相关档案资料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范围
(一)文献资料:红军长征过凉山及凉山解放时期的文件、电报、传单、宣言、笔记、书信、日记、刊物、回忆录、讲话记录、会议记录等各类文字材料。
(二)音像资料:能够真实反映红军长征过凉山及凉山解放时期历史场景、重要事件、人物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三)实物资料:红军长征过凉山及凉山解放时期使用过的武器、军装、旗帜、徽章、奖章、证件、票据、生活用品等实物。
(四)研究成果资料:围绕红军长征过凉山及凉山解放时期所撰写的研究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学术成果。
(五)口述资料:红军长征过凉山及凉山解放时期的亲历者、见证者或其亲属子女提供的口述资料、采访记录、录音录像等资料。
(六)其他资料:反映红军长征过凉山和凉山解放时期的民间歌谣、戏曲、绘画、雕塑等艺术作品;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遗迹的相关测绘图纸、建筑模型;民间使用的特殊货币、票证、契约等能体现地方经济和社会生活形态的物品;相关的地方传说、故事集等民俗文化记录;以及其他一切能够反映这一时期历史风貌、社会变迁、军民关系的特色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鼓励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向州档案馆无偿捐赠相关档案资料,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州档案馆永久保存。
(二)有偿征购。非国家所有,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相关档案资料,持有人不愿捐赠但愿意出售的,经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
(三)托管寄存。非国家所有,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相关档案资料,持有人愿意移交给州档案馆托管的,所有权不变,州档案馆无偿代为保管,双方签订托管协议。
(四)复印复制。对确有价值而持有人暂无捐赠、征购、寄存意愿的,经双方协商,可采取复印复制方式进行征集。
四、有关事项
(一)通过上述方式征集的相关档案资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对自愿捐赠相关档案资料的机构和个人,州档案馆将依法办理进馆手续,并对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征集到的相关档案资料,州档案馆将依法依规进行保管、保护、修复、研究、开发。
五、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此后转为长期征集。
六、联系方式
欢迎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单位、团体及个人来馆、来电或来函联系,商洽征集具体事宜。
联系 人:殷小琴 傅祺艺
联系电话:0834—3865347
联系地址:西昌市月海路二段 15号凉山州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邮政编码:615000
征集邮箱:Lsdazjk@163.com
(邮件请注明“红军长征过凉山或凉山解放时期相关档案资料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