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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州司法局时间:2022-01-28 16: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凉山州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结现行《条例》实施经验,根据政务公开实践发展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公开,适当将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规定,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WB〔2021〕1360-1号)中任务内容,结合2021年度凉山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此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凉山州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fj.lsz.gov.cn/)进行查看和下载。

(一)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凉山州司法局按要求主动公开《凉山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凉山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并及时进行解读;发布了《凉山州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司法局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采购公告》等财政信息;围绕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公开工作,及时转发国家和省州疫情防控信息,编制发布本单位疫情防控文件,发布了《四川司法行政系统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段毅君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州司法局组织召开凉山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暨建立医疗长效机制协调会》等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贯彻落实情况文件、简报;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定期指导、督促各县(市)局编制并规范发布本单位政策性文件和工作情况,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凉山州司法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依规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概况。2021年,凉山州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凉山州司法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各类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程序,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组织管理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放管服”、行政执法监督、重要政策解读等信息。一是及时高效落实领导批示。2021,凉山州司法局收到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事项6件,办结6件,按时办结率100%接收州政府办签转文件179,建立领导签批事项清单,批示件办理落实情况均由承办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确保事事有专人承办、件件优质高效回复。二是规范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上会资料,高质高效报送议定事项办理落实情况。2021,凉山州司法提请州政府常务会审议议题2个,承担常务会议会前学法2次,均按州政府办相关要求提供会议资料,会后按照议定事项通知单及时反馈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三是深入开展政务调研。2021年,凉山州司法局精选调研课题,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热点问题的针对性研究局党书记、局长艾裕双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德古调解与现代法治融合发展研究被评为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实践文章,《民族地区乡村依法治理初探——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被州委政研室《领导参阅》刊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取外包服务与自主管理相结合方式,落实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凉山司法”微博、“凉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维护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700余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数量536条、政务微信公开数量200余条;“凉山司法”微博粉丝6488人,发布信息79条;“凉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粉丝1140人,发布信息365条,原创信息占比40%,稿件多次被四川司法、凉山政务、先锋凉山等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2021年,我局开展“凉山彝族自治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安全评估2次,开展应急演练2次,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优化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等功能情况。

(五)监督保障。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印发《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信息宣传工作专班,明确信息宣传联络员34名,建立信息报送、采编管理、审核发布等制度机制,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对县(市)司法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工作培训10余次,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压紧压实县(市)司法局、州局各科室工作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开展监督检查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凉山州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重点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公开责任科室与公开具体承办科室衔接不到位问题。下一步凉山州司法局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力争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较大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凉山州司法局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