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司法局,州局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李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州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州局党委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立武 局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刘冬凉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兰 剑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堂辉 副局长
甲巴木洛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官玉华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 陈宗兴 办公室副主任
冯建州 机关党委副书记
严明芳 政治部副主任
张朝霞 法制科科长
祝晓慧 法制宣传科科长
石继运 基层工作科科长
王红彬 司法考试工作科科长
岳明红 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科科长
陈俊涛 公证律师工作科科长
郭 路 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司法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陈宗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中央、省、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研究、解决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驻州监狱安全生产,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宣传,定期汇总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驻州监狱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督促检查机关各科室、驻州监狱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系统内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班子成员分工及职责
卢立武:局党委书记、局长,是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刘冬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法治宣传、国家司法考试、法治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禁毒防艾等工作。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兰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计装财务、信息化、保密、史志、档案、综治、信访、机关事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业务用房(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改革、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对外宣传等工作,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对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并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余堂辉:副局长,负责司法鉴定、法制工作,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甲巴木洛: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建、脱贫攻坚、“双联”及驻村帮扶、工青妇、业主管理委员会等工作,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官玉华: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政工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计生等工作,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凉山州司法局
2018年9月17日